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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规则

选课基本规则

新生选课课程参考各专业/大类培养方案

第一轮、第二轮及第三轮正常选课中,都采取“彩票摇号”模式进行选课。即: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自己想要上的课程,选完后,所有课程开始“摇号”,筛选出这门课的学生。其他轮次选课规则见后续说明。

通识必修课、大类课、专业课、辅修课

当本大类(或本专业)选课人数未超过教学班容量时:本大类(或本专业)选课学生均能选上;跨大类(或跨专业)选课学生选课记录保留,暂不进行筛选,与第二阶段跨大类(或跨专业)选课学生选课记录合并后,根据教学班剩余余量,按志愿优先级进行概率随机筛选。

当本大类(或本专业)选课人数已超过教学班容量时:本大类(或本专业)选课学生根据教学班容量,按志愿优先级进行概率随机筛选;跨大类或跨专业选课学生不能选上。

通识选修课、体育课

当选课人数未超过教学班容量时:选课学生均能选上;

当选课人数已超过教学班容量时:选课学生根据教学班容量,按志愿进行概率随机筛选。

优先级与志愿

选课轮次与优先级

  • 第一轮、第二轮选课为有优先级选课,处理将遵循先按选课优先级、再按志愿优先级概率筛选的原则进行。
  • 第三轮、第四轮选课为无优先级选课,所有选课学生均无优先级限制。

优先级设置

  • 第一优先:本大类(或本专业,或本等级)、本年级(或高年级)学生
  • 第二优先:跨大类(或跨专业,或跨等级)、本年级(或高年级)学生
  • 第三优先:低年级跨年级选高年级推荐课程学生
  • 第四优先:覆盖重修学生(指已获得课程学分再重修该课程的学生);
  • 辅修专业的注册学生选该专业辅修课程的优先级与本专业学生相同。
  • 筛选通识选修课时,已选通识选修课门数越少的学生优先级越高。

选课志愿

在选课系统中,每一门课(以相同代码为标准,选课时在同一“蓝条”底下)最多可填报3个教学班的志愿,按照志愿优先(顺序志愿)的方式进行筛选,即:第1志愿>第2志愿>第3志愿。

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如果二三志愿也选择的爆火教学班,相当于没有填报二三志愿。但也有例外,例如:第一志愿选择A班(冷门,0.8进1),第二志愿选择B班(热门,1.2进1)的同学可能第一志愿已经选中,不再参与第二志愿筛选,此时第二志愿实际可能变为0.8进1。

所有体育课程属于同一“栏目”,即选择不同的体育课程视为同一课程下的不同志愿,只能进行排序,即:学生不能在一个学期内上两门体育课。

预置课程

部分重要课程(如思修、大英等),在选课之前,教务处会提前安排进学生课表,避免部分同学选不上必修课。

预置课程一般不建议退选,因为课程通常很重要,最终都要选回。普通课程如果退课通常不会导致没课上,可以在一轮二轮选课的时候重新选择这门课的可选教学班,或在补选阶段进行补选。但实验课、外语课等课程可能会有严格的教学班容量限制,导致无法选上。

推荐课表

每个年级每个专业的学生,在当学期都会有一些推荐修读的课程,这些推荐的课程一起形成一个推荐课表(通常是按照培养方案来推荐的)。推荐课表可以作为选课的参考,但不一定完全按照推荐课表选课。但预置课程一般会按照推荐课表进行预置。

补选

三轮正常选课后,若依然有一些需要或想要修读的课程没有选上,就可以在第三轮选课补选阶段提交补选申请(见后文)。

低分定点选课

简称“低定”。三轮正常选课后,部分学生选中学分较低,在22学分以下(不含,有辅修为27学分),需要选择更多课程,此时即有资格进行低分定点选课。

低分定点选课规则为“先到先得”,即:在选课时间段内,只要看见有余量的课,且上课、考试时间不冲突,就可以拼手速将其直接选入课表,直至学分达到或超过22学分为止。因此,注意记好低分定点选课的开始时间哦!

选课冲突

同一时间段无法选择两门课程,同时,也不能选择在同一时间考试的两门课,否则会选课冲突,无法选入课表。

在特殊情况下,如由于转专业等,确实需要修读在同一时间段的多门课程的,在补选阶段提出另一门课程的补选申请,教学科审核通过后可以申请课程免听。

第四轮选课

实际上在冬学期、夏学期开学初也会开启选课,但仅能选或退冬、夏学期短学期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