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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浙江大学面向家庭困难学生,设置了系列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政策总体而言是在前期调查工作基础上,“保障型资助”和“发展型资助”双轨并行,前者为主,后者为辅。

保障型资助是指“奖勤助贷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基本上是直接的经济资助。其中:

  • “奖”通过设置学业奖励的方式来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 “勤”指勤工助学,本质上是通过劳动来换取报酬。

  • “助”指各级助学金,为无偿资助,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全覆盖,社会(外设)助学金名额有限,一般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

  • “贷”指通过贷款、借款等方式暂时支持目前的学习生活,但未来是需要偿还的。

  • “补”指针对特殊人群、特殊费用、特殊场景、特殊事件等专项设置的补助金,为无偿资助,相较助学金而言,一般是一次性的。

  • “免”大部分与“贷”配合进行,是对应缴纳或应偿还金额的(部分)免除。

发展型资助指能够帮助困难学生开阔视野,提升综合素质,取得更好的个人发展的资助工作。

除国家、社会和学校资助外,部分学院也会有自己的资助政策如助学金等。

资助前期工作

资助政策宣传

  • 主要依托新生录取时录取通知书附带材料及始业教育期间相关宣传工作;

  • 依托学校学生资助服务社开展宣传;

  • 依托寒暑假学生家访进行宣传;

  • 依托各院系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进行宣传。

家庭情况调查

  • 主要依托新生入学时的档案信息和报名信息;

  • 依托新生入学时生源地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学费缓交等申请的信息;

  • 依托学生自主填写的ETA数据;

  • 依托每次资助对象认定和复核时填写的家庭情况调查表;

  • 依托寒暑假学生家访信息;

  • 依托各院系日常工作发现。

资助对象认定与复核

  • 概念:资助对象认定指学院及学校根据学生自主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接下来一学年需要进行资助的主要学生(即:资助对象)的过程。

  • 重要性:资助对象认定是几乎所有资助工作开展的基础,未认定为资助对象无法享受大多数资助政策。 以下无特殊说明,所有资助项目原则上仅限资助对象申请。

  • 开展时间:10月集中认定,3月复核,非集中认定时间亦可联系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申请

  • 认定过程:学生自主提交申请-班级评议确定等级-院系审核调整公示-学校审核调整公示

  • 认定条件:见届时具体通知,只要为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无违纪处分记录,确实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均可提交申请

  • 认定等级

    • 重点资助对象:一般不超过院系/学园总人数的10%

    • 普通资助对象:与重点资助对象合计不超过院系/学园总人数的20%

    • 具体比例控制有院系负责,学生申请时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即可

  • 复核调整:主要进行补充认定、放弃认定及资助等级调整

“奖”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奖励金额:5000元/人

  • 奖励名额:由国家下拨,学校分配,大约为资助对象人数的35%-40%。

  • 申请时间:每年10月

  • 硬性条件:成绩原则上在中游偏上(具体条件每年由学校确定)。

  • 奖学金发放:一次性下发。

  • 其他说明: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与国家奖学金(8000元)、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不兼得,与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均兼得(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

  • 奖励金额:2500元/人

  • 奖励名额:全校合计50人

  • 申请时间:每年4月左右

  • 奖学金发放:一次性下发

“勤”

“勤”指各个单位和学院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要求学生通过一定时长的工作来获取报酬。勤工助学不限资助对象参与,但一般情况下(非特殊技能岗位)资助对象优先。

  • 酬金标准:24元/小时(部分劳动育人创新项目岗位可能更高)

  • 工作时限:每月所有工作岗位累计不超过40小时。

  • 岗位申请:一般在长/短学期初进行,通过“ETA平台-服务大厅-学生岗位申请”提交申请,部分院系仅面向本院学生的勤工岗位有时也会直接发放问卷。

  • 酬金录入:

    • 一般每月月初录入上月酬金,15日左右发放

    • 寒假期间酬金一般2月底录入3月中旬发放

    • 暑假期间(7-8月)酬金一般秋学期开学初录入9月中下旬发放。

“助”

“助”是指各级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所有助学金均仅限资助对象申请

国家助学金

  • 资助金额:重点资助对象3900元/人,普通资助对象3300元/人;

  • 资助名额:所有资助对象全覆盖,但均需要自主申请。

  • 申请时间:每年10月;

  • 助学金发放:分10个月按月发放,其中2月和8月不发。

外设(社会)助学金

  • 资助金额:一般为1500-10000元不等,大多在4000元左右,原则上每人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外设助学金;

  • 资助项目及名额:由学校根据各学院情况及资助方要求进行分配,新申请名额能够覆盖15%左右资助对象,新申请+续助(即实际能够受助者)能够覆盖45%左右资助对象。

  • 申请时间:不固定,大多集中在秋冬学期10-11月

  • 申请条件:不同项目条件不同,但均较宽松。

  • 助学金发放:大多数为一次性发放,一般在申请当学期末;少部分助学金分批发放或按月发放。

  • 续助工作:大部分助学金支持续助(即上一学年获得某项助学金,本学年继续申请受该项助学金资助),少量助学金不支持续助。续助工作开展时,亦可选择放弃续助资格。

  • 重点提醒:学校助学金覆盖面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只要自己有需要,都可以提交申请,不需要考虑“让给其他更需要的人”,评估和衡量谁更需要是学院与学校要做的事情,不是同学们要做的事情。

“贷”“缓”与”免”

“贷”是指通过借款或贷款获得经济支持以用于学习,有国家助学贷款、校内无息借款和社会贷学金三类,大部分不仅限于资助对象,非资助对象亦可申请

“缓”和“免”是指对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的缓交/免除,或对贷款、借款等的延期/免除/代偿。

生源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兼得,两者区别如下:

  • 受理单位不同:生源地受理单位为生源地资助中心,需要向学校提交回执;校园地受理单位为学校;

  • 申请时间不同:生源地贷款一般在每学年开学前(新生入学前)申请,校园地贷款一般在10月申请;

  • 申请条件不同:生源地贷款申请在资助对象认定之前,一般建议申请认定资助对象,校园地贷款申请在资助对象认定之后,学生要求为已认定的资助对象。

以下内容生源地、校园地贷款基本相同。

  • 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年

  • 涵盖内容:学费贷款、住宿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

  • 支付优先级:优先支付学费,再次支付住宿费(均由学校直接划至计财处),如有剩余,用于弥补生活费(按月发放,同国家助学金)。

  • 贷款期限:学制年限+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逾期需要罚息。

  • 贷款利率:同期LPR减60个基点

  • 利息偿还:在读期间无需偿还,由国家财政贴息,继续深造可继续申请国家贴息;毕业后需自负利息;

  • 本金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有5年还本宽限期,即毕业5年内可以只偿还利息,5年后必须开始偿还本金。

  • 减免政策(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并服务3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校内无息借款

校内无息借款由学校从收取的学费等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出借,且按期归还则无需学生支付利息。

  • 借款额度:每学年累计不超过4000元(原则上)

  • 申请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生的3%(由学校控制,学生无需考虑)

  • 申请条件:无硬性条件,非资助对象亦可申请(一般限临时借款)。

  • 固定借款与临时借款:固定借款一般用于解决长期性的家庭困难(申请助学贷款后仍无法解决);临时借款一般用于解决短期临时困难。

  • 申请时间:固定借款老生一般3月申请,新生一般10月申请;临时借款随时可提交申请。

  • 借款发放: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

  • 借款期限:需要在毕业离校前还清(包括本校深造);

  • 超期计息:毕业前无法还清的,可填写还款确认书,毕业3年内还清不计息,超过3年按国家助学贷款同期计息。

  • 减免政策:毕业前一次性还清的,减免20%;满足文件规定其他条件的,可减免50%或100%。

永平自立贷学金

永平自立贷学金及下文的永平留学贷学金均由热心杰出校友段永平先生捐资设立。

  • 贷款额度:6000元或10000元,最多连续申请2年;

  • 申请条件:非资助对象亦可申请,大一无要求,大二及以上要求前一学年排名前2/3且无挂科,或前1/3仅挂一门。

  • 申请名额:不定

  • 申请时间:3月、9月

  • 贷款发放:分10个月按月发放(与国家助学金同)。

  • 还款期限:本科毕业后10年内(深造也不会延期),随时可偿还,方式不限;

  • 计息规则:毕业后4年内还清,按1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4年后还清,按5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永平留学贷学金

  • 贷款额度:核准确定,用于支付留学第一年学费不足部分

  • 申请条件:主要为自费赴名校留学的学生(文件规定亦可补助海外交流活动,但一般较少,管委会将给出300家“名校”名单)。成绩要求与永平自立贷学金同。

  • 申请名额:不定

  • 申请时间:3月、10月

  • 贷款发放:一次性发放

  • 还款期限:毕业之日起10年内

  • 计息规则:发放之日起5年内还清,按1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5年后还清,按5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学费缓交

  • 申请条件:有经济困难的同学,不限于资助对象,大部分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因到款时间一般晚于要求上交学费的时间)

  • 申请时间:8月

  • 缓交期限:3个月

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

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用于支付学费的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

  • 毕业生基层就业(“基层单位”在具体申请时有详细说明)

  • 退役士兵。

“补“

“补助”指给予满足特定条件学生的无偿资助,主要包括: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

学费补助

  • 申请额度:不超过所在专业类最高学费(6900元)

  • 申请时间:新生10月申请,老生5月申请

  • 申请条件:条件比较苛刻,详见文件,学校会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由辅导员进行通知。

  • 补助发放:一次性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

  • 申请额度:每学年不超过4000,每次校级不超过4000(需学校审核),院级不超过2000(仅需学院审核)。

  • 申请时间:随时

  • 申请条件:出现临时家庭困难(且通过临时无息借款无法完全解决),不限于资助对象

  • 补助发放:一次性发放

年末专项补助

包括春节补助、寒衣补助和保险费补助,申请时间均为每年年末,一般要求为资助对象。

  • 春节补助:包括春节慰问金+返乡路费补助。学校根据返乡省份,有设置参考标准,平均为500-700元,具体标准由院系根据经费情况自行确定。所有资助对象全覆盖。

  • 寒衣补助:对学生越冬御寒衣物的补助,学校建议标准为重点资助对象800元,普通资助对象500元。资助对象在本科期间仅发放1次。

  • 保险费补助:对学生医疗保险费的补助,四年制360元,五年制450元。资助对象在本科期间仅发放1次。

绿色通道补助

  • 申请额度:发放生活物资

  • 申请时间:新生线上注册报到时

  • 申请条件:家庭困难

  • 申请名额:按需申请

  • 补助发放:入学注册时在“绿色通道”现场发放

军训补助

  • 申请额度:100元或200元

  • 申请时间:军训期间(根据连队通知)

  • 申请条件:家庭困难

  • 申请名额:200元补助不超过连队人数5%,100元不超过10%

  • 补助发放: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校园卡

灾害专项补助

【注】实际文件及通知中并无该名称,以上名称为概述。

  • 申请额度:根据实际受损情况申请

  • 申请时间:不定,一般在重大灾害发生后

  • 申请条件:受灾地方人群,不限于资助对象

  • 申请名额:按需申请

  • 补助发放:一次性发放

  • 示例: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补助、地震灾害专项补助、洪涝灾害专项补助、台风灾害专项补助等。

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

  • 申请额度:医保办及基金会根据文件规定核准,每年不超过5万元,在校期间不超过15万元。

  • 申请时间:5月、12月

  • 申请条件:本人确诊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个人承担超过3000元,或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不限于资助对象(具体条件及额度详见文件)。

  • 申请名额:按需申请

  • 补助发放:一次性发放

隐性伙食补助

学校通过就餐大数据筛查得到符合发放条件的名单,经过学院复核后确认发放。发放标准为200元/月,每月下旬(2、8月除外)直接发放至学生校园卡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申请额度:3000元/人

  • 申请时间:8-9月

  • 申请条件:应届毕业生(第二年6月毕业),具体申请条件详见通知

  • 申请名额:按需申请,由省人社厅等部门核准

  • 补贴发放:一次性发放。

发展型资助

学校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目前正在建设中,整体呈现1+2+2+2的架构,具体指:

  • 学生资助服务社一个校级平台

  • 理想信念课堂和开源课堂两大课堂

  • 勤工助学劳动育人创新项目和NSEP两大项目

  • SEGP和鸿鹄计划两个计划。

学生资助服务社

  • 名称:浙江大学学生资助服务社

  • 指导单位: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 主要职能:负责协助学工部完成全校奖学金评定、资助、勤工助学等工作

  • 公众号:浙大资助

开源课堂

开源课堂聚焦资助对象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在秋冬学期、春夏学期面向资助对象开设不同的兴趣课程,以提升各类素养。

  • 报名时间:3月、10月

  • 课程频率:4-8周,每周1次

  • 开课时间:一般在周五下午或周末

  • 开课地点:紫金港校区

  • 课程容量:15-30人/节

  • 课程示例:多媒体软件班、国画班、小提琴班、摄影班、英语能力提升班、健美塑形班、书法班、日语班、德语、乒乓球培训班、茶艺班等

NSEP项目

NSEP全称为“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希望鼓励资助对象通过具体的实践调研,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参与社会服务,实现能力提升。

  • 课题类别:思想意识类、社会公益类、榜样引领类、能力提升类、政策保障类、资助育人类、建议意见类等

  • 实施时间:申请(11月)-立项答辩(12月)-中期检查(3月)-结题(5月)

  • 申报要求:

    • 申报人为资助对象,每人最多申报1个项目;

    • 团队成员3-5人,每人参与项目不超过2个,新认定资助对象原则上必须参与;

    • 由1名指导老师指导

  • 项目级别:每个学院重点项目30%(推报学校),其他为普通项目

  • 第二课堂:结题后立项人可申请3分二课,参与人可申请2.5分二课

  • 经费支持:立项通过给予500-1000元,结题追加1000-2500元,且经费无需报销,直接拨至立项人银行卡内

其他发展型资助项目

  • 理想信念课堂:主要为组织资助对象前往井冈山、嘉兴南湖等地进行实地实践等,厚植理想信念;

  • 勤工助学劳动育人创新项目:主要依托学校、各院系劳动育人平台开展的勤工助学项目,与一般勤工助学项目相比更具教育实践意义,部分岗位酬金可以高于标准;

  • SEGP:全称学生资助对象励志成长计划,以资助对象为主体,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 鸿鹄计划:即学生资助对象境外研修计划,主要为组织优秀资助对象赴境外各地访学交流。

其他补充

通知及文件

学生资助相关的所有通知和文件,都可以在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上找到。具体为:学工部官网-学生事务栏目-学生资助/勤工助学。善用搜索或者遍历通知都能找到,建议所有资助对象应该仔细遍历一遍学工部一年以来所有通知,及与学生资助相关的主要文件。

款项发放与查询

除极个别补助(军训补助、隐形伙食补助)是发放到学生校园卡里之外,几乎所有其他款项都是打到银行卡的,且默认是新生入学时办理的中行卡。

具体款项的发放情况可以在计财处网站上查询,具体为: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左栏高级财务查询-收入查询-酬金明细。

违纪与延毕

违纪学生在处分期间几乎无法享受任何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校内无息借款等有偿资助。可在校内额外获取收入的途径主要为勤工助学及参加NSEP项目。

延毕学生可正常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可享受大部分资助政策,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不能申请外设助学金。

成绩单与感谢信

申请外设助学金(含续助)时,一般需要出具个人上一学年的成绩单(新生除外),需要附个人感谢信。

注:每一年的感谢信内容不建议有过多重复,学校或者出资方会和第一年的感谢信进行查重。

其中,成绩单可通过申请通知附件的渠道自行打印并前往各学院教务科加盖成绩章,也可以通过学校自助打印机打印。紫金港校区自助打印机在纳米楼和各学园学生成长服务站,玉泉校区自助打印机在行政楼135室。